解读黑龙江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时间:2013-05-07浏览:757

落实规划精神、浅谈如何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和谐发展


王学生
 

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今天下午把大家召集起来,召开一个专题会议,会议的主题是传达、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卫生厅“十二五”规划,通过解读省卫生厅制定的黑龙江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认真落实好规划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相应措施促进医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和谐发展。

十二月十日,黑龙江省卫生厅在省会展中心环球剧场召开了全省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专题学习辅导会议。

参加会议的省卫生厅在家的所有厅领导、省卫生厅各处及副处级以上干部,厅直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负责医政的副院长、全省各医学院校主管教学的副校长、附属医院院长、各地市卫生局长、卫生监督所所长、全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院长、卫生局局长、监督所所长、疾控中心主任等,与会人员计476人。

    会议规划规划之大、规格之高、范围之广是近十年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空前的。

会议由省卫生厅副厅长、急救中心主任(正厅级)索天仁主持,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忠厚亲自辅导和解读了《黑龙江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会议开的隆重、热烈、严肃、认真。

通过学习“十二五”规划,使与会的同志都充分感受到了真正的迎来了黑龙江省卫生事业发展的有一个春天,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一会在解读时我再详细和大家分享。可以说机遇与挑战同在,希望与苦难并存。那么,作为我们基层企业医院如何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勇立潮头,这也是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的一个主要目的,因为要想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勇立潮头,就必须要求我们全院上下要统一思想,要把思想统一到“十二五”规划的精神上来,要把思想统一到如何按照全省“十二五”规划结合中心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出我们的“十二五”规划,要把思想统一到为了实现我院“十二五”规划全院戮力同心、干事创业上来。所以希望大家认真听,这次会后,按照省厅五个一其中三个一的要求,成立一个领导小组,传达一次会议精神,制定一项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十二五”规划,还要召开各层面人员讨论研究,制定出我院的“十二五”规划。

    省“十二五”规划分三部分,计十二万字。省卫生厅党组为了制定好此规划调研讨论了九个月,起草了三个月,历时一年的时间。这个报告也可以说是我们黑龙江省卫生事业“十二五”期间的白皮书,也是建国以来黑龙江第一个卫生事业的“五年规划”,此规划经省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上报卫生部批准后才下发。下面我和大家共同学习和分享。说明一点,因报告12万字,我传达解读的也只有和我们有直接关系的,并在解读的同时浅谈一下我个人对报告的理解和我院十二五的一些措施,但我院的十二五规划以讨论后定稿为准。

在说明一点,如有解读不当,全属个人水平,和省“十二五”规划无关。

一是省委、省政府决策实施的“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为“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提供健康保障;二是“健康龙江2020发展战略”,这是着眼于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目标,确保“十二五”与“十三五”有序衔接的重要基础;三是“惠民、和谐、安全、健康、公共、发展”的新时期的发展目标,也是今后五年工作的基石和方向。

  “三个背景依据”:

    第一个背景依据:“十一五”期间卫生发展的主要成就

    第二个背景依据:“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从机遇看,一是经济快速发展为卫生事业提供基础条件。按照“双一”目标,今年黑龙江省地区生产总值将突破100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可突破1000亿元,人均GDP可达4000美元,经济实力增强,将带来政府卫生投入力度加大。二是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为卫生发展提供需求保障。2010年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00多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700多元,全省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分别达到1560万人和1400万人,“十二五”居民医疗和保健需求将呈现“井喷式”增长。三是深化医改对卫生发展提供强大推力。“十二五”是医改深入推进的重要阶段,国家层面的政策、投入、支持保障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在医疗资源配置、加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力度、建立统一的医保制度、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的强有力政策会陆续出台,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更加通畅,卫生事业发展环境将更为优越。

   从挑战看,一是人口学特征及生态环境变化对医疗卫生服务提出新的挑战。2009年末,我省常住人口3826万人,按人口自然增长2.54‰计算,2015年末全省人口总量将达到3889.7万人,人口不断增长,将使传染病、地方病防治,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和妇幼保健等卫生重点工作面临新的压力。同时,人口老龄化、高龄化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2009年底,全省65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已经达到376.6万人,占总人口的10.69%,“十二五”期间比例还将上升, “未富先老”的社会形态将带来巨大的卫生负担。二是卫生资源的调整与利用面临新的挑战。从数量上看,2010年我省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和床位数仅相当于上海市的51%50%54%,相当于北京市的58%55%83%。据统计,我省县级医院医用大型设备配备MRI21台、DSA2台,明显低于全国县级医院平均水平。全省城乡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城市医院发展比较快,承担了大量的基本医疗服务,加重了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全省卫生技术人员中本科学历仅占24%,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足2.6%,远低于发达地区水平。执业(助理)医师日均负担诊疗人次为6.7人,日均负担住院床日为2.3日,医务人员工作量相对较大,且难以适应不断释放的医疗需求。三是重大疾病防治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面临新的挑战。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等慢性病已占死亡和疾病负担80%以上,精神疾病对全省城乡居民身心健康的危害日益突出,超级细菌等新型致病菌不断出现并对居民健康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第二部分 “十二五”我省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工作体系和重点工作
 

   “十二五”时期的五年,是国际国内发展最为复杂、利益格局调整变数最多、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矛盾凸显的五年,也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至为关键的五年。

全省卫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全省大局,主动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刻变革,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实现病有所医为主旨,以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质为核心,以建设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坚持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结合,动员全社会参与,坚持依法行政,坚定不移地推动卫生发展方式转变,坚定不移地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定不移地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中医中药服务体系建设,坚定不移地减少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收入人群之间的卫生服务不平等,坚定不移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监管能力,实现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以上是一条主线、三个坚持、四个坚定)

    要坚持五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二是坚持立足省情的原则。三是坚持深化改革的原则。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四是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统筹城乡、区域、人群卫生服务利用,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等各方利益,注重预防、治疗、康复三者结合,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关系。五是坚持创新机制的原则。遵循“大医政”理念,持续推进工作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

    突出三项核心内容。

    一、总体目标和发展指标

    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面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救治、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中医中药、公立医院改革、卫生人才、医学科研教育、信息化建设九项重点,着力打造“惠民卫生、和谐卫生、安全卫生、健康卫生、公共卫生、发展卫生”六大卫生。

主要发展指标分为三大类、44项:

 (一)主要健康指标3项。

   1、居民人均期望寿命:2015年末达到74.5岁。

   2、婴儿死亡率:2015年末控制在10.83‰以内。

   3、孕产妇死亡率:2015年末控制在19.50/10万以内。

 (二)疾病控制指标14项。

 (三)改革发展指标27项。

    1、争取新增中国工程院院士或中医药“国医大师”1,培养后备人选1-2名。

    2、培养造就国家级学科带头人30名、省级学科带头人100名、中青年骨干人才500名。

    3、乡村医生中专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80%,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达到20%,乡镇卫生院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达到70%,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达到20%

    480%的乡镇卫生院医生、护士取得执业资格,40%的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5、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达到100%

    6、新农合制度人均筹资标准达到300元,统筹区域内住院政策性补偿比达到70%以上,最高补偿额度要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倍以上。

   7、政府举办52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

   8、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重点人群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98%以上。

   9、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0、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4.5,平均病床使用率达到80%,每千人口老年康复病床数达到1

   11、每千人口医生数达到2.1-2.3,每千人口护士数达到2.3

   12899个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100%达到国家建设指导标准;9050个行政村卫生所100%达到省要求建设指导标准。

   13、争取创建1个国家级临床医学转化中心,搭建8个省级区域医疗网络服务示范平台,建立2个国家级综合医疗区域中心,13个市(地)级医疗区域中心,建立10个县级医疗区域中心。

   14、创建3个“国家级优质医院”,10个“省级优质医院”和16个“优质县医院”;在66个县医院和8个农垦系统二级医院中,实现10个达到三级乙等医院,64个达到二级甲等医院。

   1590%以上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到基本配置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85%以上。

   16、县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达到90%以上,报告的完整率和及时率达到90%以上。

   17、卫生执法监督员总数增加到4940人,乡镇设立卫生执法监督派驻机构覆盖率达到80%以上。

   18、职业病诊断机构以地市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以县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

   19、完善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省级理化设备达标率达到80%以上,化学污染物检测能力达到90%,微生物设备达标率达到100%,毒理设备达标率达到80%以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全省人口80%以上。

    20、全省36个三级甲等医院建立100个诊断、治疗、伦理、康复省级质量评价中心,争取创建国家重点学科30个。

    21、全民健康素养知识知晓率达到95%

    22、创建1个国家卫生城市,1个省级健康城市试点,100个省级健康促进社区,500个省级卫生先进村,1000个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23、农村居民累计使用卫生厕所132.48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平均每年建设9.69万个,年增长1.5个百分点。

    24、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到100%,继续教育对象获取学分达标率达到100%,乡镇卫生院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到80%

    25、建设1个国家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3-5个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

    26、争取国家级中医药重点学科达到30个、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达到50个、局级中医药重点学科达到30个。

    27、培养县级中医医院专科技术骨干1000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骨干和乡镇卫生院中医学徒班学员1000名、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人员2000名。

  《规划》中设计了五大体系。

    第一个体系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第二个体系 医疗服务体系

    包含四个子体系:

  (一)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在机构布局上,根据卫生部《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每个乡镇设置1个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全省共设立政府举办乡镇卫生院899个。每个行政村建设1个政府支持的标准化村卫生所,全省共设立标准化村卫生所9050个。每个村卫生所应设置工作人员2-3人。

   2、按照我省新农村建设重点示范村、示范村、试点村的要求,优先加强省级重点示范村、示范村、试点村卫生所建设,力争五年内使百强村卫生所达到一般乡镇卫生院水平。2015年末,乡村卫生机构全部实现信息化管理。

   3、完善乡村卫生机构管理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行“三网四化”管理,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进程。

    4、探索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向县、乡二元管理模式转变。协调解决乡村医生身份转变和待遇等问题。

  (二)完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打造“15分钟就医圈”,确保城市居民步行15分钟内可以到达一处医疗点,接受及时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推动大医院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资源,将一些城市二级医院建设成特色专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利用率。

    2、对医疗机构设置实行总量控制。

除现有公益性医疗机构和属于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范畴内的医疗机构(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各级政府不再新增其他类型的公立医疗机构。

    在非公医疗机构设置上,城区门诊部及以下规模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应突破现有总量。通过吸引民资、外资主要发展二级及以上有规模、有特色的民办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在非公医疗机构规模布局上,新设置的民办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床位数不应低于100张(专科)或200张(综合)。强调区域空间布局的合理性,在一定的地理和行政区域内不设置同类别、相近规模的医院,避免医疗资源浪费。

   在专科医疗机构设置上,政府不再新增设非公益性专科医院。新建专科医院应弥补现有医疗机构专科服务技术和力量的不足,规模为二级以上,通过吸引民间资本大力发展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性质的专科医院。

    3、实现医疗机构合理布局。

    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设置原则:三级医院适度发展,县级医院大力发展,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发展。

社会资本兴办的医疗机构设置原则:基层(乡镇和城市社区)稳妥发展、县级适度发展、城市鼓励发展。

   4、加强医疗和康复中心建设。

   医疗中心建设。分为综合性医疗中心和专科性医疗中心。综合性医疗中心突出临床综合优势和整体水平;专科性医疗中心突出专科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主要包括心血管、传染病、儿童、妇产、眼科、耳鼻咽喉科、肿瘤、口腔等专业。区域医疗中心按照服务的地域范围和医疗辐射能力分为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医疗中心。

   各级医疗中心职能分别是:

   1、国家医疗中心:负责向国家划分的医疗服务区域(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提供代表国家先进水平的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教学等项任务。

   2、省级医疗中心:负责向多个市(地)居民提供急危病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承担人才培养和医学科研任务。

   3、市级医疗中心:主要向市(地)所辖多个县(市、区)居民提供代表本地市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性医疗服务,承担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一定的医学科研任务。

   县级医疗中心:负责向区域内提供综合性医疗卫生服务,以县医院为依托,推行“1+3”服务模式,即发挥基层医疗龙头作用的同时,赋予其技术托管、资源整合、防治兼容等综合服务功能;具备一定危重症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能力,承担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任务

    康复医疗网络。适应康复医学和社会老龄化需求,在三级医疗机构开设康复医学科、老年病专科或老年病门诊;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康复※服务机构转型;扶持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和护理院等医疗机构的建设。

    5、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探索临床专科护士和社区护士制度,研究制定护理岗位管理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科学合理配置护理人才资源。

  (三)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1、设置范围。按照每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在3万人以下的街道办事处,不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毗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居民在10万人以上的街道办事处,步行15分钟以上不能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居民小区,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新建社区,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范围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近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

   将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以及具备条件的街道卫生院等,转型或改造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性医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编制可向厅里争取,对人员较多、规模较大的二级、三级医院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可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医院内或延伸到社区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隶属关系不变。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投资主体确定主管部门。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须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导和监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可根据需要设置50张以内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实行一体化管理;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和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也可举办。

    3、建设规模。2015年末,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986个,全部进行标准化建设,其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3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50个。总建筑面积81万�,其中新建面积50万�,改扩建面积31万�。

   4、队伍建设。2015年末,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达到16800万人。建立一支以全科医学为主体,包括中医、西医、公共卫生、护理、药学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社区卫生管理人员的社区卫生人才队伍。

   5、组织管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设立双向转诊办公室,共同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四)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体系。

   1、实施“333”工程,即全省城市三级综合医院分别负责3个县级医院的3年支援工作;每个县级医院支援3个乡镇卫生院,形成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 共青、梧桐河、名山

   2、抓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

   3、深化对口支援工作。健全和落实城市三级医院临床医生在晋升中、高级职称之前,到基层服务1年的工作制度。

   4、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参加支援工作或未完成支援任务的医院,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医院等级评审资格;拒不参加或不能坚持支援工作的医务人员,依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暂停执业、低职聘任、不得注册、不得晋升职称等处罚。


第三个体系  统筹医疗保障体系

   1、建立省、市(地)、县(市、区)三级新农合管理机构。

省级管理机构:成立新农合管理处,为省卫生厅内设机构,正处级,由5-6人组成,下设省新农合指导中心。

市级管理机构:在市(地)卫生行政部门内部成立新农合管理科,由2-3人组成,下设市(地)新农合指导中心。

县级管理机构:县(市、区)级管理机构隶属于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级别为科级事业单位。机构人数按照服务人口确定,最少不低于15人。

   2、提高筹资水平及报销比例。

   3、加强运行资金管理。

   4、加大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

   5、建立新农合管理体制。

  (二)加强新农合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衔接。


第四个体系  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一)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二)加强非基本药物管理。

  (三)健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

    第一项 公共卫生,包含十项具体内容。

    ()疾病预防控制

    ()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

    ()卫生监督

    ()健康教育

    ()妇幼保健

    ()精神卫生

    ()职业病防治

    ()血液安全

    1、依法加强采供血管理。

    2、推进自愿无偿献血工作。

    3、强化采供血质量控制。

    4、强化临床用血安全。

    规范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和管理。完成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信息化系统建设,与省血液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实现除急救用血外所有临床用血均纳入信息化管理。

  (九)食品安全

  (十)爱国卫生

    第二项  医疗救治

    包含四项重点内容:

  (一)农村医疗。

    1、完善“三网四化”管理模式,2015年实现县乡医疗集团化50%,区域卫生和谐化成效凸现。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绩效工资。

    2、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培训。

    3、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4、落实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5、推进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工作。

  (二) 城市医疗

    1、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第一,做大做强县级医院。这是“十二五”期间的重中之重。按照卫生部《关于县级医院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全力提高县级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以满足“大病不出县”的需要。

    一是标准化建设。到2013年,全省73个县级医疗机构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其中5个达到三级乙等水平,同时使县域内居民外出就诊率控制在15%以下; 2015年末,至少有10个县级医院开放床位500张以上,能够熟练地开展心脏介入诊疗和肿瘤深部热疗等第三类临床应用技术,达到三级乙等水平,县域内居民外出就诊率控制在10%以下。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县,引入社会资本,建立竞争格局,为当地群众提供医疗服务。

    二是人才培养。继续实施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行上下联动。分别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和大庆油田总医院组建骨干医师和科主任培训基地,全面提高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的执行力。对于免费承担上述工作的医疗机构,按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对待。

    三是信息化建设。

    四是对口支援。

    五是以县医院为依托,推行“1+3”服务模式。即以县级医院为中心,加强县级医院技术托管乡村医疗机构,推进县、乡、村一体化向实质技术整合迈进,重点在人才培养、医疗救治、惠民服务三个方面实现“以强扶弱、以大帮小、促进双赢、惠及百姓”;2011年开始,在全省进行“‘1+3’服务模式”试点,对试点单位给予政策、项目等重点扶持。

    六是提高县级医院建设水平。加强资金和政策扶持,加快县级医院基础设施和大型设备投入,全省县级医院在“十二五”期间,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和500mA以上X线机配置率达到100%,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配置率达到100%,血管造影系统、数字X线机以及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配置率达到70%

   七是完善县级医院科室设置。“十二五”末,所有县级医院一级科室的设置:除小儿外科、精神科、结核病科和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外,开设率要达到90%以上,其中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麻醉科以及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的开设率要达到100%500张床位以上的县级医院,要开设重症医学科;二级科室的设置:呼吸、消化、心血管、神经内科专业开设率要达到85%以上,普通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专业开设率要达到85%以上,医学影像科的诊断、超声诊断、心电诊断专业开设率要达到100%。如何差异化上做文章

   八是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整齐划一、内涵深刻、深入人心”的龙江医疗品牌。“十二五”期间,所有县级医院建设都要达到造型新颖、功能完善、流程合理、质量优化、设备先进、体现一流,实现外观标识统一、服务形式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收费窗口统一、科室设置统一、信息管理统一、技术操作规范统一、医务人员标识及服装统一、护理模式统一、基本装备统一等“十统一”,提升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整体服务水平。

    第二、统筹医疗卫生资源。

    一是建立各级医疗中心。“十二五”期间,争取在我省创建1个国家级临床医学转化中心,建立2个国家级综合性医疗区域中心和2个国家级专科性医疗中心,建立5个省级综合性医疗中心、3个省级专科性医疗中心(传染病、肿瘤、职业病防治)和13个市(地)级医疗区域中心,建立10个县级医疗区域中心,县级不设置专科性医疗中心。通过各级医疗中心的设置,对现有医疗资源要以改革和发展的思路盘活存量,精细化到专业人才、诊疗项目、设备设施的配置与医疗需求的合理配比,实现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与诊疗项目、人力配备有机衔接。

    二是建设各级重点专科。本着突出优势、分层建设、整体推进的原则,统一规划各级医院重点专科的发展建设。2015年末,省会城市三甲医院,每个医院建设3个以上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6个以上省级重点专科;其他三甲医院,每个医院建设2个以上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4个以上省级重点专科;全省其他三级医院,共建设30个以上国家级重点专科和60个以上省级重点专科;全省二级甲等医院,每个医院建立2个以上省级重点专科;全省县级医院,每个医院建立2个以上省级重点专科。

    三是发展康复医疗服务。全面推动康复医疗专科医疗机构建设。2015年,在全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达到标准的同时,各市(地)至少有1个三级医院康复医学科达到省级重点学科的标准。

    加强康复医学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各级医院康复医学科必须按照《指南》要求,配备相应的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和康复护士。2015年,不低于85%的各类康复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接受过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康复医学继续教育。 卫生局搬走后的设想

    四是发展社会资本办医。

    五是完善医疗救治体系,全面加强救治能力水平。

    第三,做好卫生援疆工作。

    2、强化医疗质量管理。

    第一,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建立100个省级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中心,制定单病种医疗质量控制标准以及重点部门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全程严格规范医院管理各个环节,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医疗质量万里行

   一是加强医疗准入管理。在机构准入方面,要严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准入,诊疗项目准入,落实各个医疗机构的功能和任务;在人员准入方面,除继续加强和完善医师、护士的资格考试及注册的准入管理外,还要研究建立其他医技、药剂人员的准入制度,保证每1个进入医疗机构为患者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都经过严格考核;在技术准入方面,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做好诊疗技术规范化管理和培训。

    二是加强临床用药管理。控制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例不超过45%,加强抗生素使用管理,推动医疗机构成立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健全抗生素使用和管理体系。

    三是加强医院感染管理。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和各项消毒隔离制度,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管理体系;加强医院感染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扩大完善全省医院感染监测网,建立医院感染监测信息化平台,有效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工作;依托省血液净化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全面加强血液透析质量安全管理。

   四是加强临床路径管理。2015年末,分别在三级医疗机构实施150种,在二级医疗机构实施100种临床路径。

   第二,加强医疗服务管理。

   一是改善门诊医疗服务。开展预约服务,在全省各级医院逐步实施预约诊疗服务,建立以市、县(市、区)为单位的预约平台,保证信息安全互通、资源共享。开展双向转诊,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基层医院建立分工协作关系,做好双向预约转诊服务。在尊重患者诊疗付费习惯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探索实施“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对于需抢救的急危重患者要按照“先救治、后付费”的原则执行。

   二是优化住院医疗流程。实现患者出院结算等候时间不超过10分钟,力争做到零等候,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实行出院患者床旁结算。

   三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2015年末,建立志愿者服务模式。由医疗机构组织广大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社区、农村,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生活工作的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医疗机构改善服务的实效。

   四是促进护理事业发展。2015年末,护理服务能力水平全面提高。全省护士总数达到9万人,每千人口护士数达到2.3,医护比达到1:1-1.2。县医院护士配置达到二级综合医院的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护比达到1:1.5。护士队伍中,中专学历占40%,大专以上学历占60%。加大重症监护、急诊急救、肿瘤、手术室、器官移植、传染病、康复、透析、精神科、造口、口腔、静脉治疗、老年病等领域专科护士的培养力度,提高护士专业化水平。推进以责任制护理为切入点,优质服务示范工程深入开展,在80%二级医院和100%三级医院实施护士责任制护理,为患者提供全程、全面的护理服务,探索和推广零陪护病房试点。

    3、加强医疗服务监督。

   (三) 社区卫生

     第一,完善网络,提高能力。

    2015年末,城市都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5%,将95%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康复回社区,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就医诊疗模式。

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推行全科团队服务和家庭责任医生制度,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做到80%的城市居民首诊在社区,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

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装备;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县、市)和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确保居民就近得到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第二,加强社区卫生人才培训。

    一是加强教育和培训。

   二是吸引和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以“四个一批”的办法解决人才需求问题。核转一批,将原来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转为社区卫生人员;招聘一批,根据实际需要公开招聘医德好、医术精、群众信任度高、健康状况良好的离退休医学专家;引进一批,择优引进已取得全科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接收一批,择优接收高等医学院校全科医学毕业生和其他医学类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不实行见习期,直接定级,薪级工资高定12级;设置技术职称补贴,以吸引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满3年后才能流动。

   三是加强专家社区坐诊和技术交流等对口支援。原则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有1个二级或者三级医院实施对口扶持和指导。继续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的工作制度。

   四是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聘用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岗位考核与事业单位每年1次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合并进行。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

   第三,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

   一是强化保障。

   二是扎实推进服务项目实施。

   第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

 (四) 医疗监管

    按照稳步启动、循序渐进的原则,从县医院二级甲等医院评审入手,以新标准开展三级医院复核。实施年度计划评审,按新标准完成县级以上医院评审和复审工作。

   医院等级评审与大型医院巡查、平安医院建设、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和医院管理年等活动结合起来,促进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提高。把医院等级评审与优质医院建设结合起来。

   积极开展“百家优质医院创建”活动,“国家级优质医院”和“省级优质医院”必须在以新标准通过复核的三级医院中产生,“优质县医院”必须在已达到二级甲等标准的“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受援医院中产生。

   2、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监管。

   3、开展“平安医院”创建。

   4、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

   5、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

   完善大型医院巡查制度,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2015年末,完成第一周期全省所有公立三级医院巡查工作。

   6、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

   7、实施医师定期考核。

   依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与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等相结合,用客观、量化的指标对医师实施定期考核,并记载医德医风、技术业务、行风等方面的成绩和问题,加强医师执业管理。

   第三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包含3方面内容:

   ()筹资机制。

   ()补偿机制。

   ()管理机制

   第四项  食品药品监管

   第五项  中医中药

   包含十个方面内容: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二)加强重大疾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

 (三)加快中医药继续教育

 (四)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

 (五)加快建设中医药继承及创新体系

 (六)发展现代中药

 (七)加强中医药养生保健。

 (八)弘扬中医药文化

   第六项 公立医院改革

  “十二五”期间,各市(地)分别选择12个县、城区或医院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要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采取“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先易后难,边试边推”的办法,确保改革试出内容、试出成效。

  (一)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1、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

   2、推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

   3、建立城乡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二)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1、明确各级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责。

   2、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

 (三)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

   1、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探索建立以理事会等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积极探索院长聘任制、任期制、年薪制、年度考评制,全员聘任制,完善人员退出机制和流动政策。

    2、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

    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医院院长激励约束机制。

  (四)改革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

   1、推行优质护理服务。

   根据临床需要,增加护士数量,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2011年,全省三级医院全部启动实施优质护理服务;二级医院中,市(地)级医院的比例不低于60%,县级医院不低于40%

    2、改进工作流程。

    2011年,全省所有三级医院全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到2011年底,初诊患者预约率达到50%,复诊患者预约率达到90%。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实施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缩短群众就医等待时间。2015年末,三级公立医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达100%

   3、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与控制。

   探索在大型公立医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建立以电子信息技术为基础的财务管理系统。2015年末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实现成本核算。

   4、完善医务人员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医药卫生人员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完善以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考核依据的绩效工资制度,实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5、加快医院电子信息化建设。

 (五)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1、推进医药分开。

   2、加强政府指导。

   3、改革医院收费结算方式。

   4、完善付费形式。

   5、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6、落实投入政策。

 (六)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

   1、实施全行业监管。

   2、实施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

   3、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

   4、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

   第七项  卫生人才

   2015年末,卫生人才总量从现在的21.5万人增加到23.8万人,增长10.7%

   1、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

   每两年培养选树龙江“名医”100名;实施“全省卫生系统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评选,每两年选拔100名;实施“五年百名”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和创新型、复合型、将帅型“三型”人才培养计划。

   2、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3、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4、住院医师人才队伍。

   主要措施是:制定出台《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训实施方案》,构建规范的住院医师培训体系。2011年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全省三级甲等医院试点,并在其他三级医院和二级甲等医院中选择6-10所医院进行试点,为县级医疗机构全面开展规范化培训探索积累经验;到2013年末,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必须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并在全省县级医院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5、护理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是: 2015年末,护理人员本专科教育(含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到60%以上。

主要措施是:优化护理人才培养模式,确定重点临床专科护理岗位,逐步建立临床专业护士培养制度。

   6、中医药人才队伍。

   7、药学人才队伍。

   8、医疗卫生管理人才队伍。

   主要措施是:在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大力实施卫生管理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大领导干部上挂下派和横向交流力度,推进重要岗位干部定期交流和轮岗;积极推动卫生管理岗位培训工作,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每5年参加一次3个月以上的管理岗位知识培训,岗位培训证书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上岗准入的重要依据。

    第八项 医学教育科研

  (一)护理高等专科教育

  (二)中等卫生职业教育

  (三)继续医学教育

  (四)医学科研

  (五)实验室生物安全

    第九项  干部保健和外事工作

  (一)干部保健

  (二)外事工作

   “十二五”时期,组派援助毛里塔尼亚医疗队3批、81人,组派援助利比里亚医疗队3批、27人。

第十项  卫生信息化建设

  (一)卫生应急管理网络

  (二)新农合管理网络

  (三)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网络

  (四)基本药物管理网络

  (五)综合医疗管理网络

  (六)健康档案管理系统

  (七)电子病历管理数据库

  (八)卫生行政电子政务

第三部分  保障政策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深化体制改革

   1、改革管理体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属地化管理和全行业管理,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生管理体制。

   2、改革人事制度。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11号)精神,改革人事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以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3、改革医药价格形成机制。

   4、实施卫生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卫生事业单位改革,加快省卫生厅直属单位改革步伐,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改革表率作用,将省疾病控制中心改革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省临床检验中心改革为省临床质量评价中心,将省眼病防治研究所改革为省眼病防治所,将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改革为省皮肤病防治所,将省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改革为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将省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改革为省卫生中等专业学校,将省人民药厂改革为省药品研发中心,将省医学会改革为省医药卫生学术管理中心,将省卫生厅贷款办公室改革为省卫生厅项目服务中心,将中国医院管理杂志社改革为省卫生管理研究中心。强化职能,理顺体制,增加活力,加快发展。

  (三)坚持依法行政

  (四)提升发展实力

    1、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32356”工程。

    2、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3、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4、推动卫生文化建设。

  (五) 建立评价机制

  (六)坚持有序实施

    1、加强能力建设。

    2、加强作风建设。

    3、加强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