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科超声检查层次
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将产科超声检查分为二个层次:
(一)常规超声检查(routine ultrasound examination)
(二)以检测胎儿畸形为目的超声检查(targeted imaging for fetal anomalies—TIFFA)
从我国的医疗情况出发,产科超声检查可分为以下四个层次:
1、一般产科超声检查(普通B超)
2、常规超声检查 (常规彩超)
3、系统超声检查 (目前的三维或四维彩超)
4、针对性超声检查(针对某个器官的畸形检查)
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
正常胚胎发育简介
(一)人胚胎从受精起发育经历38周,可分为三个时期
1、胚前期:即从受精开始到第2周末,二胚层胚盘的出现。
2、胚 期:即第3周至第8周末为胚期,胚胎的各器官、系统与外形发育初具雏形。
3、胎儿期: 即受精后第9周至出生为胎儿期,胎儿逐渐长大,部分器官出现一定的功能活动。
(二)胎龄的估计
1、月经龄(妊娠龄)
2、受精龄(胎龄)
(三)妊娠分期
1、早期妊娠 (≤12周)
2、中期妊娠 (13~27周末)
3、晚期妊娠 (28~40周)
(四)胎儿各系统组织器官的发育
1、循环系统:妊娠4周原始心管形成,受精后21~ 40天胎儿心脏最易受影响导致畸形。
2、呼吸系统:妊娠4周开始发育,13~25w肺泡形成,13开始可见呼吸样运动。
3、消化系统:孕8w肛膜破裂,11w小肠有蠕动,16w胃肠功能建立。
4、泌尿生殖系:11~14w肾脏有排泄功能,14w膀胱出现尿液。妊7w卵巢出现分化,16w出现原始卵泡,20周睾丸开始下降,32w降入阴囊。
5、神经系统:妊娠3~9w,神经管形成,18w开始大脑发育。
6、骨骼系统:妊娠12w出现骨化中心。
(五)胎儿畸形易发期
1、胚前期:发生死亡~流产
2、胚胎期:敏感期
3、胎儿期:微小畸形和功能异常
(六)产科超声检查时机
(七)孕期超声检查的次数
1、常规超声检查 3~4次。
(八)系统胎儿超声筛查 l~2次。
2、最佳检查时间:18~28周。
(九)高危孕妇
1、既往有畸形儿出生史;
2、父母有遗传疾病或家族遗传史;
3、有明显致畸因素:接触放射性物质、农药、有毒气体及病毒感染等。
4、孕妇有慢性疾病如糖尿病、结缔组织病、苯丙酮尿症等。
5、高龄初产妇(>35岁)
(十)妊娠合并症
1、双胎或多胎妊娠;
2、疑死胎或胎儿宫内发育受限;
3、可疑胎盘、羊水、脐带异常等。
注:高危孕妇及有妊娠合并症者无论哪个孕周均进行超声检查。
三、妊娠不同时期超声检查内容
(一)早期妊娠超声检查内容
1、确定胚胎或胎儿是否存活,排除流产、异位妊娠、葡萄胎等异常。
2、通过CRL(孕8~12周),BPD或HC(孕11周后)测量,准确确定孕龄,为胎儿生长发育测量和唐氏综合征的生化筛查提供基础参数。
3、诊断多胎妊娠,确定绒毛膜和羊膜囊数目:单绒毛膜双羊膜双胎、双绒毛膜双羊膜双胎、单绒毛膜单羊膜双胎等。
4、胎儿颈项透明层(NT)
NT:胎儿颈后部皮下组织内液体的积聚,反映在声像图上为颈部皮下无回声层。厚度可以间接评价胎儿畸形出现的可能性。
由于NT的变化与孕周密切相关,规定测量其厚度的时间也很严格,在妊娠11~14周进行。
正常值<2.5mm。
国外的文献报道:
>3mm,10%的胎儿有畸形
>6mm,90%的胎儿有畸形
以上数据说明,就算NT增厚大于6mm时也有少部分胎儿是正常的,所以NT仅仅是间接诊断胎儿异常的一个标记。
(二)中、晚期妊娠超声检查内容
1、估计孕周
2、胎儿生长评估(间隔三周以上)
3、评价胎儿体表与内脏结构
4、羊水评估
5、胎盘
6、确定胎位
(三)中期妊娠测量指标(胎儿系统筛查-四维超声检查测量内容)
双顶径(BPD)
头围(HC)
股骨长(FL)
腹围(AC)
胎心率(HR)
脐血流
羊水(最大深度,羊水指数)
其他测量(后颅窝池宽度、侧脑室、小脑横径、眼眶直径、足底长度等)
(四)主要观察内容:
胎头:位置、大小、颅内结构
脊柱:连续性、排列、表面皮肤有无缺损
四肢:双上肢、手、双下肢、足,长短(FL)及形态
颜面:冠状切面扫查,注意唇、腭裂、眼距、鼻骨
心脏:位置,四腔心切面,有异常者行针对性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
胎儿四腔心切面观察内容
1、心脏约占胸腔1/3
2、心尖指向胸腔左前
3、心脏轴与胸腔前后轴之间夹角为45±20°
4、左、右心房大小基本相等
5、.左、右心室大小基本相等,约23周后右心室大于左心室
6、.左、右心室壁与室间隔的厚度基本相等.
7、右心室心尖部有粗大的调节束,心内膜面粗糙,而左心室光滑。
8、三尖瓣附着点较二尖瓣更靠近心尖
9、房室瓣与房室间隔在心脏中央形成“十”字交叉。
10、左、右房室瓣膜启闭正常,运动不受限制。
11、心室收缩舒张良好,不受限制。
12、胃泡:有无消失或扩大,有无“双泡征”
13、双肾:有无,大小,结构,有无积水等
14、肠管:有无异常扩张或闭锁
15、腹壁:是否完整,有无脐疝、腹裂畸形
16、脐带:血管数量(三根),有无缠绕
17、羊水:透声情况、最大深径及羊水指数
18、胎盘:位置、回声、有无占位病变等
四、胎儿畸形的产前超声诊断
胎儿畸形是指出生前就存在的人类胚胎或胎儿在外形或体内有可识别的结构或功能上的异常。
我国每年大约有80~100万的畸形儿出生,发病率达6‰左右。我省胎儿畸形出生率要高于国家平均水平(2005年统计约为7.3‰) 。
国家规定产前常规超声检查必须检出的六大畸形:
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腹壁裂-内脏外翻、单心腔、致死性软骨发育不全
(超声科 白连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