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多的影像学检查中,无创、便捷、可重复的超声技术是目前发现和诊断胎儿多种先天性畸形的最佳手段。目前国际上推荐孕妇在孕期至少需要接受5次超声检查,分别为:
1.早孕期(5-8周):
明确是否妊娠及妊娠位置(排除宫外孕);观察胚胎是否存活、测量妊娠囊大小估算孕周;观察妊娠囊数目判断多胎妊娠;观察子宫、双附件及盆腔情况。
2.早中孕期筛查(11-13^+6周):
(1).准确确定孕龄,为胎儿生长发育测量和唐氏综合征的生化筛查提供基础参数。
(2).诊断多胎妊娠,确定绒毛膜和羊膜囊数目;
(3).胎儿颈项透明层(NT测量):早期畸形评估。
3.中孕期系统超声筛查(20-24周):
是整个孕期最全面最重要的一次超声检查(俗称·四维筛查)。主要检查内容:
(1).颅内结构、颜面、心脏、胃泡、肾脏、膀胱、腹壁、脊柱、四肢(手、足)。
(2).胎儿附属物:胎盘、羊水、脐带。
(3).估测孕周及胎儿体重,测量母体宫颈长度。
(超声仅是对器官大致形态的观察,无法鉴别器官的功能是否正常。)
4.晚孕期筛查(28-32周):评估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对胎儿系统结构畸形做一次查缺补漏,筛查一些晚孕期才发生的畸形;估测胎儿体重、确定胎位。
5. 产前超声评估(足月、出生前):主要目的是确定胎位,评估胎儿的各项生长发育指标以及给胎儿估重。
五次超声检查,侧重点各有不同,如果是有问题的胎儿,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需要适当增加检查的次数。然而,由于超声技术的局限性,产前超声检查不能发现所有的畸形,也不能对胎儿以后的发育作出预测,所以超声诊断不能等同于临床诊断。
超声医生是生命的第一质检员,附属二院产前超声诊断为您母婴平安保驾护航。
(预约电话:18646632241温馨提示:超声检查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