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7年4月2日(星期日)至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全天班。
假日期间,各部门、各科室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正常医疗秩序及安全。
特此通知。
医院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