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支部:
为了把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向深入,经医院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决定,在医院各科室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文明科室:医院各科室。
文明职工:医院全体工作人员。
文明家庭:医院每个干部职工家庭。
二、评选及考核办法
1、凡符合评选条件的科室、干部职工、家庭均可向医院文明创建办公室申报。医院文明办对符合评选条件的科室、职工、家庭采取公开推荐的办法,进行推荐。
2、2019年9月下旬由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考核。考核主要根据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要求及条件,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检查考核达到90分以上列为评选对象。
三、评选表彰
在检查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标准,规划程序,好中选优。经医院党委研究后,进行命名表彰,并发给奖牌或证书。
附件1:文明科室--评分标准.doc
附件2:文明家庭--评分标准.doc
附件3:文明职工---评分标准.doc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