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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工会委员会关于在疫情期间加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特别保护的通知

时间:2020-02-17编发部门:宣传科稿件提供:附属第二医院浏览:703

各分会、各科室: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贯彻落实黑工女字【2020】1号《黑龙江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在疫情期间加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特别保护倡导居家远程办公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明确阐述“儿童和孕产妇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易感人群”。因此,保障孕产妇免受疫情侵害关乎母婴健康,在疫情特殊时期,更要对特殊人群进行特殊保护。

鉴于我市疫情形势和医院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工会要求各分会和各科室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通过协商的方式,积极加强对特殊群体的保护,结合实际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休假及工作时间,做好疫情期间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二是密切关注疫情期间及疫情过后返岗复工的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