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投标单位:
根据齐齐哈尔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21年2月2日通知要求,为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要求,决定取消我院在前期委托代理公司招标项目中建立的:防水工程准入、零星工程维修准入、工程造价准入三个项目的供应商入围备选库。另外卫生低值耗材、检验试剂等入围供应商备选库,已完成协议供货的暂不进行下次招标,未完成的协议供货的供应商暂用,由于单一供应商根本无法满足医院常规诊疗的全部种类,因此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在明确采购需求的基础上现行暂用已入围的供应商。待《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后,符合条件的项目可采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方式采购。对于政府采购目录外限额以下入围项目,按照采购需求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对于其他项目入围供应商服务已到期限的,根据文件精神不再续用,按照采购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