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17周年。按照区卫生局的要求,我院保健科及妇产科工作人员于6月1日8时30分在市二院门诊楼前开展了“母婴保健法”宣传活动,内容包括母婴保健知识、孕期保健知识、婚检的意义、科学育儿、母乳喂养咨询等,发放宣传单600余张。 通过此次宣传,使群众对《母婴保健法》有了进一步了解,增强了育龄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营造了关爱妇女儿童的社会氛围,使妇女儿童这个弱势群体真正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爱护。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