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时间:2022-04-01浏览:121

各党支部、各科室: 

为持续加强医院作风建设,深入纠治“四风”,切实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医院纪委温馨提醒全院广大党员干部要戒奢以俭、严守纪律、移风易俗、文明祭扫,让清明节更清明。

全院党员干部及职工要严格遵守“六个严禁”纪律规定: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宴请、游玩、健身娱乐等活动;

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钱物、土特产等;

严禁在城区规划区内道路、居民社区、景观区、公园等公共场所焚烧冥纸;

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组织或参与各类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全院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有关规定,提倡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严格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廉洁文明治家,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各科室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担当,扛起“一岗双责”责任,管好身边人、关注身边事,加强科室作风能力建设,打造清廉科室。

医院纪委将持续守住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一律公开曝光,深化标本兼治,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特此通知。





中共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