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医廉码

时间:2024-05-30浏览:10

   为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严肃行业纪律,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修订了《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处理规定》。

   规定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通过网站、公众号、院内院外宣传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不送、不收“红包”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和评价监督。公开《致广大患者朋友的一封信》;推广使用“龙江医廉码”,用于开展诊疗行为评价和行风问题投诉举报;播放省卫生健康委制作的“红包”问题警示教育宣传片。积极组织全院职工开展思想教育、医德医风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定期学习宣传贯彻《处理规定》,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现将我院“龙江医廉码”向全社会公示,欢迎广大患者及家属朋友们公开监督。


   (供稿:医务部 刘鹤 责编:宣传科 高秀文 一审:于海明 二审:高秀文 三审: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