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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为纪念建党90周年,大力营造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创先争优活动的氛围,以激励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类型及范围
㈠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全院各党支部中评选推荐。
㈡优秀共产党员,重点在医疗、教学、科研一线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的正式党员中评选。
㈢优秀党务工作者,在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和支部成员中评选推荐。
㈣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在全院职能科室和医疗科室中评选推荐。
㈤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在党政干部(含职能科长和临床科室的主任、护士长)中评选推荐。
二、表彰名额
1、先进党组织在全院的各党支部中推荐6个,医院党委推荐2个出席医学院的先进党组织。
2、优秀共产党员在全院党员中推荐24人(含学生1人),医院党委推荐8人(含学生1人)出席医学院优秀共产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在从事专职党务工作的人员和支部成员中评选出4人,医院党委推荐2人出席医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
4、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在职能科室和医疗科室中推荐4个,医院党委推荐2个出席医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5、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在党政干部(含职能科长、临床科室的主任、护士长)中评选推荐6人,医院党委推荐4人出席医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三、评选条件
㈠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达到医院党委提出的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基本要求,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医院党委、行政各项工作决议,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促进医院科学发展、特色发展上打头阵、做标兵,各项业绩突出;领导班子勤政廉洁,深入基层,密切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具有较高威信和良好形象,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支部规范化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措施到位,党员作用发挥好;支部内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党支部量化考核结果在较好以上。
㈡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达到医院党委提出的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五带头”基本要求,积极参加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自觉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认真贯彻执行医院各项决议,积极参加党支部活动;积极参加作表率、比贡献、促发展活动,坚持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性原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业务熟悉,技能精湛,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做到无事故差错,先进事迹突出;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群众的好评。
㈢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党建工作成效显著;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中,组织得力、措施具体、效果明显;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带头创先争优,积极承诺践诺,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从政,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㈣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医院的改革、发展以及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有较高的群众威信;认真贯彻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检查中获得良好以上成绩,年度内没有发生不良影响事件和违法违纪问题。
㈤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条件: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及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所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作成效明显;正确行使权力,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不以权谋私;说实话,干实事,求实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评选方法和要求
㈠推荐表彰对象应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平择优、坚持高标准、体现先进性的原则。
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实行等额评选,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
㈢各党支部要加强领导,认真执行标准,严格履行程序,保证推荐质量。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要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同时听取纪检委的意见。
㈣各党支部要以本次评选工作为契机,结合本支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激励广大共产党员为推动我院事业的科学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㈤各党支部于6月8日前将评选推荐对象上报党办,不得突破。推荐对象审批表务于6月11日前上报医院党办,审批表一式三份,使用B5打印纸,按表格的设置填写。同时要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二份(同时上报电子稿)
中共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委员会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中共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委员会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附件1.doc 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及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
附件2.doc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附件3、
附件3.doc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附件4、
附件4.doc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附件5、
附件5.doc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审批表

附件6、
附件6.doc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审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