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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医学院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

时间:2012-10-30编发部门:宣传科稿件提供:浏览:2059

院直各单位、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2012年度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齐齐哈尔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

 

组长:刘吉成

 

成员:崔光成、谭忠汉、姜凤楼、王晓星、丛明宇、张晓杰、毕红霞、孙迎春

 

负责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领导工作,制定工作方案、领导评审委员会实施评审工作。

 

办公室设在学院人事处。

 

主任:孙迎春

 

成员:王敬春 齐占朋 李帅 杨俊 马秀梅 杜红梅

 

(二)齐齐哈尔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1、初级评委会

 

(1)教学、科研、教辅部门初级评委会(简称教研辅评委会):各单位行政负责人牵头组成评委,人数3-7人(为单数)。基础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精神卫生学院、护理学院、病理学系及病理中心、研究所,评委5人以上,由正高级职务担任,人数不足可由人事处协调,在院内聘请正高级职务专家担任;外语部、社科部、体育部、现代教育中心、图书馆、期刊社,如正高级职务评委不足,可由本部门副高职人员或聘请其他部门高职人员担任。此评委会负责本单位中级职务评审,高级职务评聘推荐。评审通过率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原则上中级通过率不超过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70%,高级职务推荐执行省人社厅核定的指数比率,符合评审条件可以推荐。

 

(2)机关后勤初级评委会:为联合委员会,受理机关后勤人员的中级职务评审和高级职务评聘推荐,评审、推荐率要求与教研辅单位相同。

 

2、高级评委会

 

(1)校高级评委会:学院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评审专家11—17人,分高校教师组及卫生系列组,负责评审各单位(包括附属医院)高级评审,并审定机关后勤初级评委会中级职务评审结果,中级职务评审通过率不超过推荐人数的90%。

 

(2)教研辅高级委员会:由各教学、科研及教辅单位行政负责人及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评估部人员组成,负责对各单位中级评审通过人员进行评审,通过率不超过推荐人数的90%。

 

二、评聘范围及原则

 

(一)聘任范围

 

凡在学校教师、科研、工程、实验、图书资料及卫生6个系列岗位中从事相应专业技术的工作人员,均在直接聘任之列。

 

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由学院向省有关评委会推荐参评人员,经评审、审批获得资格后再行聘任,考试系列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聘原则

 

1、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要求加强直接聘任工作管理,评聘前后按时上报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学院方案及总结上报省教育厅,各初级评审权单位方案及总结上交人事处。

 

2、本着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和以岗定薪的原则,根据设岗原则,结合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分布现状和未来几年的发展趋势,确定各级各类人员的聘任职数,不进行超出岗位数的资格评审。

 

3、严格执行评审标准保证评审质量,评审标准执行院政发[2011]12号、院政发[2011]36号文件。

 

三、评聘程序

 

执行“五公开,一展示、一答辩”制度,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评委选择执行本人及直系亲属回避制度。

 

(一)个人申报

 

应聘人员按照聘任条件和要求,根据个人所在部门向相应部门(含附属医院)申请应聘相应职务,申请人须如实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自主聘任职务申请表》,并按要求呈报相关材料。

 

(二)各基层单位及教务处、科技处、评估部考核

 

各院(系)、部、处、附属医院对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等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教务处对应聘教师系列人员的教学工作量、教学门数进行复审核定,科研处对应聘者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进行核定,原则上要求科研材料需经过科技处备案方可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教学评估部提供应聘教师系列人员的教学质量评估结果;附属医院卫生系列水平能力测试、支农经历、继续教育学分等考核按卫生厅有关文件要求,由本单位组织认真考核。

 

(三)资格审查

 

1、严格审查学历和现职务任职年限,对后取得学历人员要求其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申报教师系列职务者必须具有学士学位。

 

2、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门数、水平能力测试成绩、考核结果等必须达到规定的数量和等级要求。

 

3、聘任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教学一票否决”制度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4、在任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此次参评资格。

 

(1)严重教学事故一次或教学差错两次以上者(以教务处通报为准)。

 

(2)教学评估等级为2008年8月31日确定为C级,2008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前确定为D级(以教学研究评估部公布结果为准)。

 

(3)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4)有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篡改、伪造研究数据,或进行一稿两投及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者;在专业职务评审中有弄虚作假,如假学历、假文凭、假材料;或利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审结果者。

 

(5)年度绩效考核累计三次学术业绩积分未达标者。

 

5、拟聘任职务必须与现所在岗位相符合,已经离开原岗位的,不能再评审、聘任原岗位专业技术职务。

 

6、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要求有效、达到规定的数量或等级。

 

(1)论文是必备项。要求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凡是在专辑、增刊、续刊、论文集、内部刊物上刊登发表的论文、译文,或学术会议上书面交流的论文,或论文“大样”;或与本人从事的专业不对口及有论文出版证明而无原发稿件的论文等,都不能作为评审的依据。学术论文指所从事专业的研究论文(不包括综述、个案报告及教学法论文等)。

 

(2)对参编的著作要求在前言中或相应位置必须注明参编章节和数量,否则无效。编著主编或副主编合计名次为前3名有效。

 

(3)业绩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成果内容必须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所有申报材料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

 

7、外语、计算机水平按教育厅及本校文件规定执行,下列情况之一者免于国家外语或计算机考试。

 

(1)具有硕士、博士学位。

 

(2)对于公派出国留学、访学一年以上。

 

(3)CET 4、6级、外语专业大学本科毕业。

 

(4)计算机专业专科学历以上。

 

8、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要求:凡评聘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他系列教师岗前培训取得合格成绩具有参评资格。

 

9、年度考核要求:年度绩效考核在任职年限内均达到称职,晋升高级职务者两次以上优秀。

 

(四)应聘者业绩公开展示

 

采取网上及现场业绩展示方式。

 

(五)述职答辩及能力测试

 

应聘者对本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和业绩、教学科研成果等情况及本人各年度考核结果、教学评估结果进行述职答辩。教师教学水平能力测试使用学校年度考核评估结果,无评估结果的附属医院教师组织同行专家通过听课方式测试,附属医院对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人员进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

 

(六)评审委员会工作方式

 

教研辅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任人员,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任人员。教研辅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机关后勤初、高级评委员会评审机关后勤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教研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投票表决,以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有效,结果公示。

 

四、优先聘任相关规定

 

1、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及教学工程建设,教学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教师。

 

2、拟申报硕士点的学科、专业建设急需岗位。

 

3、本校学科、梯队建设需要具有海外研修经历者,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海外人才。

 

4、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立项并得到经费资助,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主编或副主编卫生部、教育部本科规划教材等。

 

五、聘任管理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报院长办公会批准,确定聘任名单,结果进行公示。聘任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专业技术人员被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后,学院院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聘书,聘任双方严格按合同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聘任期限为三年,学院(含附属医院)每年要依据合同,对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目标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聘期结束后要进行终期考核。

 

附则:

 

1、《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2】47号)。

网址:http://hl.lss.gov.cn/hljhrss/zt4/view.jsp?id=8500000000002737

 

2、《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黑教师〔2012〕133号)。

网址: http://www.hlje.net/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215&id=62888

 

3、《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审标准》(院政发[2011]12号)。

 

4、《齐齐哈尔医学院自然科学研究(含工程、实验)系列、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图书资料系列、卫生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审标准》(院政发[2011]36号文件)。

 

附件:齐齐哈尔医学院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日程安排

 

      齐齐哈尔医学院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