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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和参与子女升学宴请的通知

时间:2013-08-12编发部门:宣传科稿件提供:浏览:390

各科室、党支部: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倡导文明节俭新风,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学院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根据中纪委《关于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处理党风方面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和省、市、学院纪委《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以权谋私、借机敛财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升学宴提出如下要求:

一、党员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讲正气,树新风。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禁止医院领导举办和参加“学子宴”,要求党员及中层干部不举办或参加“学子宴”,不提倡职工举办或参加“学子宴”。

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严肃查处违纪典型。要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子女高考升学情况进行摸底,做好教育引导和监督工作。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或用公款公车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送子女上学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顶风违纪大操大办“升学宴”、利用职务上便利借机敛财的,要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对违规人员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责令做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建议组织处理等方式予以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畅通信访渠道,鼓励群众监督举报。要设立举报电话,组织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快查快结反映的问题。凡举报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升学宴”、借机敛财被查证属实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举报电话:2739680。

四、加强教育,严格监管。要结合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倡导文明节俭新风,自觉抵制各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歪风。各科室和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所辖范围内出现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以权谋私、借机敛财现象而查处不力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中共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O一三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