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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对科室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清缴的通知

时间:2014-01-16编发部门:宣传科稿件提供:浏览:302

根据齐齐哈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精神,我院从即日起要求全院各科室对本科室消防安全存在隐患进行清缴。

1、所有违规电器

2、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能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火栓箱等所有防火设施。

3、加强对职工、学生、患者安全方面宣传教育使其能够掌握灭火、报警、自救、逃生等安全知识。

4、各科室负责人,应对发生在所在科室火情等不安全情况,应及时组织人员处置,并向上级部门上报,各科室负责人应负起安全责任。

确保创建平安医院,保证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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