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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九不准” 网上集中培训的通知

时间:2014-01-17编发部门:宣传科稿件提供:浏览:724

各科室: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卫医发〔2014〕6号)文件精神,2014年1月,对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九不准”集中培训。具体相关要求如下:

培训时间:自2014年1月15日开始,2014年1月29日结束。

培训人员:全院所有职工(包括医、技、药、护、行政、后勤)。

培训网址:齐齐哈尔医学院网址为http://www.qmu.edu.cn/。(点击学院网站首页右侧蓝色悬浮条)

培训内容:网上报名、课程学习、提交心得三个部分。

培训要求:

1、学习结束后,请各位学员提交500字以上的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在网上直接提交),届时培训基地会将学员学习情况反聩给各地市卫生局,如不按要求提交学习心得,后果自负。

2、已参加黑龙江省2013-2014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培训的学员在参加此次培训时无需进行网上报名,直接登录系统进行课程学习(用户名和密码均是二代身份证号)。

 

                     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行风办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