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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随着护理专业的发展和护理队伍结构的变化,聘用护士已经承担护理工作的重要部分,为完善护理管理,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推行鼓励机制,稳定护理队伍结构,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对医院聘用护士实行工资福利待遇同工同酬管理。
一、 同工同酬领导小组:
组 长:张淑英 丁国旭
副组长:张忠太 刘晖 鲍红光 赵玉环
组 员:人事科、纪检监察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组成。
二、 同工同酬条件:
1.已经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档案、人事关系、保险等相关事宜已按医院需求办理完毕;
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第一学历为本科聘用满3年 ,专科聘用满4年,中专聘用满5年以上。
3.经护理部、人事科考核合格。
三、同工同酬者相关待遇
同工同酬职工享受医院在编职工同等政治及福利待遇,同时按照在编职工管理条例严格管理,护理部及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参照同工同酬管理规定执行。聘用护士的专业培养、个人职业生涯设计、综合素质考核、护理质量管理等相关事宜由护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聘用护士的养老保险按原医院规定执行,医疗保险按医院在编职工的管理办法(含生育、工伤保险)执行。不享受公积金待遇。护理部实行的绩效考核管理,评先评优管理同在编职工。职称晋升初、中级参照在编职工,副高及以上职称依照学院职称管理办法执行,每年的薪级晋升按照省人社厅文件要求执行。
四、同工同酬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采取科室、护理部、医院三级考核的方式,科室、护理部进行季度考核,(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考核,以理论考核为主);医院采取年度考核形式,每年度六月份进行,实施理论与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五、每年度同工同酬实施时间为年度的八月份。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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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