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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医疗工作正常工作秩序,预防违法犯罪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病人职工安全,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依照安全工作“五覆盖”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决定,成立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 长:张淑英 丁国旭
副组长:刘 晖 张忠太 鲍红光 赵玉环 王文林 付桂华
成 员:兰 涛 马秀梅 杨继安 李国安 孙 晶 高秀文 韩秀丽 魏恒波 李 磊 徐莉洁 梁 华 王宏光 张守仁 赵巧曾 徐晓平 王 丽 于桂艳 宋玉华 范林宝 王玉彦 郭艳宏 潘春燕 钟 艳 王 军 马月仙 董晓明 张守轶 徐文华 王 革 房锦屏
二、下设安委会办公室
主 任:赵玉环
成 员:王 革 王玉彦 李国安 郭艳宏 房锦屏 王文林 兰 涛 孙 晶 梁 华及其科室全体人员
注:以上成员岗位如有变动,由接替岗位人员继续担任。
三、办公室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医院生产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查处纠正其违法行为。
2、按照上级和监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组织院内各类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整治工作。
3、接受省、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相应的检查、调查取证等工作。
4、组织医院安全应急救援演练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组织做好医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6、受理医院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的投诉。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或重大、疑难案件,应当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7、搞好医院安全工作、隐患排查及整改等情况总结,按上级要求向安委会汇报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8、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