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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佳节将至,按照医院党委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精神,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纠正重要节点“四风”问题,确保廉洁过节、文明过节,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院纪委现将严明纪律、廉洁过节要求通知如下:
1、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等礼品。
2、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
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参与公款吃喝、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违规收送购物卡、微信红包、电子支付卡等各种礼金、礼券。
5、严禁借节日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6、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7、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如节后进行中层干部竞聘,严禁相关人员借节日期间跑官要官;请客送礼,拉票贿选,一经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取消竞聘资格。
8、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
如果在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出现上述问题,坚决做到严肃查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及相关领导责任。
纪检监察科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