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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各科室:
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纪律和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明廉洁纪律要求。严禁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聚会、旅游、探亲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亲属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单位会餐、宴请聚餐、赠送礼品;严禁组织或参加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严禁酒后驾车、酗酒闹事;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小区内不挂牌的高档饭店等高消费娱乐休闲餐饮场所;严禁值班饮酒、空岗。
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行为和现象,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严惩戒。要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将责任追究作为纪律审查的必要延伸,对顶风违纪问题,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举报电话:0452-2739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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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科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