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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编外自主公开招聘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15〕2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医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详见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官方网站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并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应聘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取得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不包含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含)周岁以下,招聘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招聘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
(五)符合公开招聘计划中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六)本次招聘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岗位,因疫情年度考试延迟原因未取得合格成绩的,本次允许报名,但参加本年度考试后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7月14日9:00至7月30日16:00
应聘者进入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官方网站查看招聘计划。按照招聘计划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将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rsk658@163.com)完成报名。
每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二)通知现场确认时间
时间:7月14日9:00至7月31日16:00
资格审查通过的,医院会通知应聘人员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上传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蓝底、白底或红底)。
3.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报名流程、方法、审核等问题需要咨询时,请致电人事科。
5.应聘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四)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8月3日9:00-16:00
1.应聘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和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7日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到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8号楼多功能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如应聘人员在国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回国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历、学位授予院校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等)。
3.应聘者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不完备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以现场资格确认时通知为准。
(六)考试办法
1.应聘人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2.面试采取自我介绍、答题等形式考核,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五、体检
考试合格后,医院统一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医院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办理接收手续。
八、聘用与待遇
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参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给予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相应专业系列评定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董老师 联系电话:2739658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