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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拟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合同制护士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8日以后出生);
(六)身高160cm以上;
(七)面试前应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或成绩合格单);
(八)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31日(不包含节假日)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106室人事科
报名及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报名信息表》(见附件)。
2.各类证书(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身份证,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工作经历者需原单位提供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医院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医院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人事科政策咨询电话:0452-2739658(苗老师)
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452-2739878